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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品牌設計的發(fā)展路線

作者:admin      來源:互聯(lián)網      發(fā)布時間: 2017/3/13 11:52:01     瀏覽:
品牌設計概念起源于德國,30年代,受希特拉法西斯主義的壓迫,代表先進意識的德國包豪斯設計學校不得不解散。

  品牌設計概念起源于德國,30年代,受希特拉法西斯主義的壓迫,代表先進意識的德國包豪斯設計學校不得不解散,絕大部分師生出走美國,擔任美國大學的設計負責人,或開起了設計公司,這樣品牌設計概念傳到美國,二戰(zhàn)后,又從德國、美國、英國傳到日本、香港,再傳到臺灣。

  中國內地的品牌設計概念是隨著改革開放而出現(xiàn)的,大致有兩條線路:

  其一、八十年代末,隨著香港商業(yè)和文化鼎盛時代到來,品牌設計已經相當成熟,深圳和一水之隔的香港交流日益密切,由于廣東首先開放商埠、開展進出口貿易,受香港和時勢的影響,以深圳韓家英、王粵飛、陳紹華為代表的設計師開始了品牌設計業(yè)務。

  其二、大約同時期,臺灣廣告人魏正在深圳開了艾肯廣告深圳分公司,也帶來了自日本傳入的品牌設計概念。

  所以九十年代初,隨著深圳的發(fā)展,涌先了國內第一代品牌設計師,也就是logo設計、vi設計師。隨后影響北、上、廣,再后來傳遍全國各地。品牌設計在大陸雖然也就發(fā)展了二十多年,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中國經濟高速發(fā)展,也步入了快車道。

  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,設計品牌時,我們到底在設計什么?為什么需要品牌設計呢?

  商品貿易發(fā)展到今天,商品由供不應求發(fā)展到供過于求,人們的消費理念也由最初的功能需求,發(fā)展到功能和精神相結合,而且在部分商品中,精神價值遠大于其功能價值,并且越來越多的購買者愿意為此買單。

  但是實際上,商品的“功能價值”和“精神價值”是來自商品生產組織者的意愿和生產背景,當這兩樣東西作為商品時就需要被組織、被包裝;包裝的本質意義是要讓產品價值變得清晰明確,讓消費者更容易的理解和感受,包裝的最終目的還是為消費者服務。

  這正是品牌設計的意義所在:即降低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溝通成本,滿足人們快速理解和感受“商品功能價值”和“產品精神價值”的需求,同時功能和精神價值為社會提供了新的選擇,琳瑯滿目,活色生香,充實了生活,這也就是品牌設計能改變生活的道理。

  品牌是某種物理屬性和精神屬性的總和,企業(yè)通過品牌戰(zhàn)略將商品品牌化,最終的目的是為了讓消費者更高效的購買產品和服務。

  品牌設計是品牌戰(zhàn)略里面的第一步,品牌設計分概念階段、具化階段、圖形階段、系統(tǒng)階段,分別對應的是企業(yè)的品牌概念、品牌名稱、品牌logo、品牌系統(tǒng)應用;他們之間是一個逐步形象化和視覺化的過程。